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陈焕兰 李尚引
“单位里规定我们每年的工会会费人均是200元,大家都一样缴这么多啊。”近日,在通道侗族自治县委第二巡察组工作人员与某被巡察单位干部个别谈话时,巡察组工作人员敏锐地察觉到该单位在工会工作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
随后,巡察组立即查阅了该单位工会工作相关账目资料,资料显示该单位干部职工均是工会会员,而近三年来的会员会费缴纳记录都是人均200元。
《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对工会会费一项规定是:“会费收入。……,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本人基本工资年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会费。”这就意味着,干部职工的基本工资不同,其所缴纳会费也不是一样,但该单位按人均200元来收缴,显然存在对上级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入、认识不到位、理解不透彻,执行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曾主席,请问你们工会会员是怎么缴纳会费的?”得到了第一手账目和文件资料,巡察组工作人员找到该单位工会主席曾某了解情况。
“哦,这个问题……”曾某显得有点不自在,“我们是这样想的啊,因为会员们平时享受的福利待遇都是一样的嘛,为了体现公平,大家交的会费也应该一样多嘛,就规定每人每年按人均200元进行收缴。”
“人均收缴?《中国工会章程》和《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你们认真学习过吗?”巡察组里一向严谨著称的陈组长,此时显得更严肃了。
次日,一份立行立改通知书便送到了该单位主要领导手中,通知里要求该单位党组要对工会章程进行认真学习,分析问题根源,立即进行整改。
“我们已严格按照《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了整改,对全体会员三年来的会费进行重新核算,按实际情况实行多退少补。请巡察组放心,以后不会再发生类似的问题了。”收到立行立改通知书的第二天,该单位的工会主席曾某便向通道县委第二巡察组汇报了会费问题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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