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麻阳森林公安局移送起诉一起森林失火案。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尧市镇一田边抽烟时,随手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在田边,引燃了田中堆积的干枯树枝堆,张某某认为能守住这小火苗,任其燃烧,却不曾想风力将火堆中的火星吹向了田间后的山林,从而引发森林火灾。
经鉴定,火灾过火林地总面积3.97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3.86公顷,采伐迹地0.11公顷。林木总出材量428.975立方米,林木总价值137272.00元。嫌疑人张某某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构成失火罪。目前,麻阳森林公安局已将此次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回顾 4月11日,麻阳尧市镇发生一起森林火灾,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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